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日历录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威尼斯87978797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02-18   动态浏览次数:11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学期教学日历

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各课程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安排,现组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日历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

2025218日(星期10点—314日(星期17点,请任课教师按照流程图(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登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本学期课程教学日历。

二、注意事项

1.课程教学日历应完整体现专业培养计划总学时。因节假日等原因被冲掉的课时,未排到课表内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安排调补课时间,在教学日历中体现

2.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集中实训类课程等都必须进行教学日历录入工作。

3.教学日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建议任课教师事先编辑好教学日历电子文档,直接复制文字至教务管理系统。系统默认每10分钟自动保存一次,也可自定义自动保存时间。

4.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担任一门课程的,由系统教学任务排序第一的任课教师负责录入教学日历。课表已经确定每位教师具体授课周次的,可直接录入;未确定每位教师具体授课周次的,需在教学日历页面最右侧“任课教师”一栏的下拉菜单选择当次课主讲教师姓名。

5.理论含实训学时类课程,实训学时部分应在教学日历“上课内容”一栏的首行标明当次课为“实训学时”。除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外的集中实训课程按照理论教学日历要求录入。

6.课程实验学时以“实验课教学进度表”形式体现,包括独立设置实验课及非独立设置实验课。任课教师与实验员确认教务管理系统排课方式后,参照附件2操作后续实验工作量将以进度表为准,导入工作量系统进行计算,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入及核对工作。实验课教学进度表录入相关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83761170

7.任课教师完成教学日历录入工作后,需报送一份完整版至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存档备案实验课教学进度表同时

开课单位实验员。同时,任课教师上课需随身携带教学日历,以备检查。


教务处

202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