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导师詹琳副教授,应邀进行了题为“乡村组织振兴: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例”的专题讲座。此次活动由乡村振兴研究院乡村治理与组织振兴研究中心和法学院社会工作系联合承办,乡村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邓启明教授、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全体教师及近200名学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上,詹琳副教授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后自发的市场机制在乡村起着主导作用、农民从集体组织状态回到了原子化状态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认为组织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保障,合作经济组织则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组织振兴的重要抓手。詹琳副教授简要介绍了我国合作社的发展历程,以及合作社发展存在着规模小、空壳化以及“大农吃小农”等问题;对于我国合作社为什么发展缓慢问题,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解释,詹琳副教授从集体行动逻辑角度上看,认为合作社中的农户存在“搭便车”的行为,使面向众多农户的集体行动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的预期收益,最终导致“囚徒困境”。
紧接着,詹琳副教授深入分析了仪陇合作社实践探索30年的案例:仪陇乡村协会从小额信贷起步,再建村级互助合作社,以信用合作为基础,帮助农户自组织起来,之后由该协会牵头组建养牛联合社,建立起了技术服务员与养牛户、大户和小户、联合社与外部企业等合作关系和规范。通过详实的案例分析,詹琳副教授指出:要想形成集体行动,需掌握一定数量的公共资源、克服经济异质性、托管而非共同管理这三个条件。最后,詹琳副教授总结表示:合作社发展依旧面临着持续性的挑战,各地乡村对合作社的深入探索与实践还在继续。
此次讲座内容丰富、理论联系实际,让师生们深入认识了合作社这一主体在乡村组织振兴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所在,为今后的学习和科研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