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两节”“两会”期间和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56号)、《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应对疫情领导小组〔202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做好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及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各学院、单位要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日常消毒。根据不同性质的实验室和环境条件,采取切合实际、科学的方式方法进行日常消毒、卫生保洁。保证实验室内通风、空气清新;使用消毒药物喷洒或擦拭时,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避免损坏仪器设备、引发实验药品反应。
4.做好久未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查。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排气扇、通风橱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等情况。
5.严格管控进入实验室人员。严格实行实验室人员审批准入制度,严禁不符合健康要求、未经审核、未获准许的人员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出现发热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及时处置。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开学初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时间:2022年2月18日-2月25日。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联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