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威尼斯87978797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

发布时间:2023-06-27浏览次数:5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衡量学校培养水平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既是培养学生初步科学研究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教育过程,又是对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总结与检验,是对学生本科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衡量本科院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指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相关职责

第三条 教务处作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主管部门及牵头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统筹管理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修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规定。

(二)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理念,组织开展学科交叉联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查重、答辩、抽检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四)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五)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第四条 学院作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指导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或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担任

(二)组织拟定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大纲、工作方案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

(三)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四)负责审核校内外指导教师资格,确定指导教师。

(五)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工作,组织选题与开题,中期检查、查重、答辩、成绩评定、抽检等工作。

(六)做好过程监管,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召开指导教师会议,研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七)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八)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杜绝学术不正之风,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设计)等违纪行为。

(九)综合分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形成报告存档。

(十)分专业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工作。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以下简称导师),指导老师的任职要求及主要职责为:

(一)导师的任职要求:

1.导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方向方面应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或实验、实践经验,并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指导教师每届指导学生比例: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8,中级职称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6。各学院可根据生师比、教师职称比例等具体情况进行微调,但上限不应超过1:8(结业生不纳入统计,双导师纳入统计)。

3.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一定技术职称或行业影响力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外籍教师等共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校外导师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每位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4人。

4.各专业校企 “双导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数量比例应大于学校的具体要求。

(二)导师主要职责

1.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原则,从思想上、业务上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责。

2.注重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对所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覆盖。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调查研究、查阅文献、拟定研究(设计)方案、使用工具书与仪器设备、处理数据、论文撰写等基本功的训练。

3.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负责指导学生做好选题与开题、过程指导、中期检查、结果查重、答辩资格审查、论文答辩等工作。

4.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制定指导计划,撰写指导记录,将临场指导时间安排预先向学生公布。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指导学生1次。

5.负责督促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考勤情况应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依据之一;考察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并写出评语。

6.指导学生在外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代表学校同外单位有关人员一起,落实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处理论文(设计)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7.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开展指导工作。对连续2周时间不从事与论文指导相关工作的指导教师,各学院要给予批评纠正;对于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或失职的指导教师,按《威尼斯87978797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8.校外导师要重点负责指导学生的实践环节,为所指导的学生选择实验、试验、调研和生产实践的场地,指导分析处理数据、提炼观点等实践活动。协助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仔细审阅,对完成内容做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并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第六条 学生的主要职责

(一)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选题、开题,拟定工作计划,认真阅读与所选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必要的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要求与撰写基本规范,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充分利用毕业论文(设计)这一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培养把书本理论知识与工程、社会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三)严格遵守校、院、实验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单位和企业等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向导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

(四)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时,应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严禁抄袭、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如有学术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按作弊论处,不能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合格计。

(五)学生应按答辩专家意见认真修改毕业论文。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运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确定题目、学生选题、下达论文(设计)工作任务书、开题报告、开展社会调研、实验(设计)等、撰写论文(完成设计)、中期检查、论文查重、指导教师审阅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文件归档总结等。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计划应在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前三个月提出(包括指导教师、命题、要求、分组、进度安排、工作地点等),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在第四学年。各专业根据《国标》设置毕业论文(设计)周数,原则上不少于10周。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选题、任务书下达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应在第八学期第十五周前完成。

第九条 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之前,学院应开设有关撰写毕业论文的专题报告或课程,阐明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介绍学术论文的写作的技术规范,以及当前学术动态和参考文献。文科及经管类还应开设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热点讲座。同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尤其要加强组织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条 鼓励毕业论文(设计)导师与实习单位、企业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方面开展合作,由校内、校外导师联合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实现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有效衔接。论文选题聚焦社会和行业企业发展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也可选择校地企合作的研究课题中的某部分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方向。若学生需要到实习单位或企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研究,由学生本人填写《威尼斯87978797毕业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并经校内外指导教师、学院院长同意后方可到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度等要求与校内毕业论文(设计)相同。

第十一条 命题及选题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尽可能紧密结合本专业的实际问题,使学生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会应用所学知识,同时考虑经济、环境、社会、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在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突出设计和综合训练,引导学生对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和协作精神,尤其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鼓励新思想、新改进、新发现。

(二)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应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体现学科的发展性和应用性,同时不超过本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文法经管艺术类命题要结合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理工类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尽量与生产实际、科研项目、实验室建设等相结合。工科类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能体现针对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鼓励学院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拟定题目,鼓励命题与教师科研课题、学生科创项目相结合,鼓励学科交叉命题。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高于60%

(三)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应以中、小型为主,份量和难度要适中,使学生既能得到综合训练,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全部内容或得出阶段性成果。原则上每位学生一人一题,对较大的课题需要几人合作时,应化解为若干子题目,明确分工、使每个学生有所侧重,每个学生应有独立内容。

(四)命题应注意论文题目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相继两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或内容每学年更新率应不低于80%,艺术类专业按大类命题,课题更新由学院把握,但应要求学生在设计上有所创新。

(五)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小组组织教师命题,经指导小组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课题确定后,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备案。

(六)经批准的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应及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若特殊原因中途学生选题变更,应及时填写《威尼斯87978797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并学院备案,若改变选题方向还应报教务处备案。各专业选题变更率应小于10%

(七)学生原则上应在学院公布的选题范围内选择,部分学生可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或根据实习单位、就业意向单位的需要自拟题目,自拟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并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进行。待学生选题结束后,应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选题汇总,并于第八学期第四周前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基本格式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要求观点正确、论证充分、资料翔实,理论分析与计算正确,实验数据准确可靠,对研究的问题有独到见解或较深刻分析,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毕业设计应完成设计任务书所有项目,要求设计合理,分析严密,计算准确,图纸完备、整洁、正确,设计说明书要条理清晰,分析能力要强。毕业论文(设计)各部分必须按照规范格式写作。

(一)标题。标题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一般控制在20字以内,尽量不使用副标题。

(二)中英文摘要(含关键词)。摘要应简明说明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内容、论证方法、主要成果、创新之处及结论,字数应为3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关键词是论文的检索标识,一般为3~5个词。

(三)正文。学院应按专业性质和培养要求,确定学生应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文法经管类:字数应在8000字以上(外语学院专业论文原则上用所学第一外语撰写,字数应在5000个单词以上)。

.艺术类、工程设计类:学生应做出实物作品或独立绘制完成一定数量的图纸,图纸应符合制图标准并尽量采用目前社会用人单位通用方式进行绘制(如计算机绘图等);完成一份 6000字以上的设计说明书(包括计算书、调研报告等)。

3.理工科类:学生应独立完成一个完整实验或独立完成一个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有足够的工作量、取得足够的实验数据;毕业论文(设计)中如涉及到有关电路方面的内容时,必须完成调试工作,要有完整的测试结果和给出各种参数指标;当涉及到有关计算机软件方面的内容时,要进行计算机演示程序运行和给出运行结果;论文字数应在 6000字以上。

(四)参考文献不低于15篇,全部在正文中被引用,鼓励引用近五年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参考文献引用的格式按《威尼斯87978797学报》(自然科学版)或(哲学社会科学版)的要求进行。

第五章 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十三条 评阅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后除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外,还应聘请同行专家(或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重点是审查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综合应用情况,同时还应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表达、绘图质量、计算与结果的分析等方面毕业生所达到的水平情况,特别是应考查学生完成课题过程中创造性工作能力及表现。

第十四条 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准予答辩:

1.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并经指导教师同意。

2.重复率检测合格。论文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R(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视为重复率检测合格。

(二)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专业成立由35人组成的答辩小组,配一名答辩秘书,可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参与答辩,答辩小组长具体组织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学院应在答辩前一周向学生公布答辩的日程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流程:

1.学院应制定可量化的评分标准,统一答辩要求,明确评分标准等,避免成绩评定时的主观性、随意性、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2.答辩人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因、研究价值、主要内容和观点以及自己的突破(含新观点)。

3.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答辩。除就课题中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应有记录。

4.答辩小组写出答辩评语、评定成绩,填写《威尼斯8797879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

5.学院答辩委员会抽查学生答辩,并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为一次答辩和二次答辩,一次答辩结果为不及格和一辩有争议的学生再参加二次答辩。

第十五条 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优秀(≥9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 分)五级记分制和评语相结合的方法。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以上三个评分均应以100分制记分,并按指导教师成绩40%、评阅教师成绩20%、答辩成绩40%的权重比例折算成五级记分的总成绩。凡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的二次答辩成绩为论文(设计)的最终答辩成绩。

(二)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要形成梯度,总体呈正态分布。

(三)论文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R30%(含30%)~50%的学士学位论文,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准允其参加论文答辩,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最高为及格。R50%(含50%)以上,符合学校学籍管理修业年限的,责令重做学位论文,答辩至少延期一年。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全部结束,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学生透露。成绩一旦评定不能进行更改。成绩不及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资料归档与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 资料归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归档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单独装订,胶装不少于1本。论文封面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封面颜色统一选用白色。

(二)过程性材料归档要求。过程性材料单独装订,装订顺序为:1.题目审批表;2.任务书;3.开题报告;4.中期检查表;5.成绩指导教师评定表;6.成绩评阅教师评定表;7.答辩记录表;8.答辩成绩评定表;9.答辩委员会决议书;10.指导过程记录表;11.查重报告;12.其它。

(三)档案袋材料归档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归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胶装不少于1本、过程性材料不少于1本、毕业论文(设计)及过程性材料电子档U1个或光盘1张。学院可采用移动硬盘、云盘等储存媒介统一存储学生论文电子档,若学院统一存储电子档,学生论文档案袋可不再重复存放。

(四)学院归档要求。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存放所在学院资料室,至少保存5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永久保留。学院还应统一收集电子版资料(含论文正文终稿、过程性材料、答辩PPT等)存储在硬盘或其他有效媒介内,至少保存5年。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讨会,组织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报告于6月底前交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十八条 教务处统一管理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活动。

第十九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经检测查重出现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学院评定为“优秀”,且排名在学院该专业毕业学生总人数的前5%以内。

第二十条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校级优秀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数量一般控制在各学院申报人数的60%以内。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直接认定为校级优秀指导教师。

第八章质量监控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质量监控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同时组织做好对上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工作。学院要注重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答辩委员会的作用,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监控。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各学院检查开题是否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及时下达到每个学生。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检查任务书落实情况、过程管理情况等,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将中期检查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各学院着重组织导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和质量进行检查,规范查重过程,对学生是否具备毕业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 教育厅每年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对象为本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并将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反馈学校,抄送省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每年秋季学期组织督导组对当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项检查。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实施情况、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成绩评定、评语科学性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4届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威尼斯87978797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闽院教[2017]11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同一学生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可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需要,对本《规定》未尽事宜制订单项规定或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本规定起指导作用,专业如有特殊性,可经学院学术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