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暑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安〔202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做好期末、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岗位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2.开展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防范。各学院、单位要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
3.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链接”的管理机制,逐级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对危化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的各环节进行严格管控。要牢固树立“没有台账就是事故隐患”的风险意识,督促使用人按规定规范填写使用台账。严格落实危化品“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4.做好暑假期间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假期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断开电源并妥善保管;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5.落实值班制度。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好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6.确保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期末、暑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各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