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威尼斯87978797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6浏览次数:112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实训是我校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实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与监督,提高实践教学质量,通过实训培养学生掌握专业技能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实训期间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实训是指威尼斯87978797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集中实践课程教学计划所列实训课程,如课程设计、综合实训、学年论文等,是指按照人才培养规律与目标,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教学过程,理论为辅助,项目实战为主导,侧重于学习者动手操作能力,以提升项目实践能力为主的集中实训课程。

第三条 依附理论开设的实训课程,按理论课程标准执行。集中实训课程按照课程需要,可在校内或校外集中开展,校外集中实训应按照本办法并结合《威尼斯87978797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院教〔2021〕16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实训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全校实训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领导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牵头协调,各学院具体组织、落实。

第五条 教务处是主管全校学生实训的职能机构,牵头组织实施和管理全校的实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实训教学管理的有关指导性文件和质量标准,监控管理流程。

2.核查全校实训安排,协调全校实训教学工作,督促全校实训工作开展。

3.制定全校实训经费标准,负责实训经费审核、审批,检查实训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条 各学院是直接组织和实施实训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由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学院主要职责是:

1.制定体现本院专业特点的实训管理实施细则及学生实训考核办法,根据《威尼斯87978797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闽院教〔2023〕45号)的要求开展本学院实训教学工作。

2.组织编制并审定各专业实训教学大纲。

3.组织编制并审定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工作方案、实训教学经费预算。

4.选派实训教师,审查实训课程教材、指导书或讲义选用制订情况,落实实训场地。

5.有计划地组织实训教学检查,监督实训课程开设质量。

6.负责收集、汇总与实训教学相关的各类教学资料(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工作方案、实训教学教材/指导书/讲义、学生实训作业/实训报告/实训实操考试材料等),所有资料均由各学院保管,其中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实训工作方案还需上交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各学院实训指导教师对实训工作具体负责,按照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实训教学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做好实训前的准备工作。选用或编写实训教材、指导书或讲义,编写实训思考题、作业,准备好必要的参考资料和技术文件;实训前检查实训场地,确保校内外场地条件、设备器材、耗材数量、质量满足实训要求,校外场地交通、食宿、安全、卫生条件有保障。

2.实训前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及事故应急、自护自救等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向学生介绍实训教学安排、组织学生学习实训教学大纲,说明实训纪律,使其明确实训目的和重要性。

3.实训期间,实训指导教师要做好巡回指导,检查学生操作情况,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学习生产技术管理,学会主要工艺流程的一般操作技能,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精心检查、耐心指导、严格要求,注重对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自我约束能力等的培养,掌握实训进度,指导学生完成并及时批阅实训作业或报告。

4.实训结束应做好学生的实训考核工作,向学院汇报实训工作情况,对实训质量进行分析,做好实训经费的结算与报销工作。

第三章  实训工作程序

第八条 实训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实训教学大纲编写。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训教学大纲,明确实训教学课程的目标、任务、要求、内容,落实学时学分分配、实训场地要求与考核方式。

2.实训教材选用。选用或编写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适应配套的实训教材、指导书或讲义,实训教材、指导书或讲义的内容应侧重于专业技能的训练,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对实训中涉及岗位、项目或使用机器种类较多,实训内容、操作程序比较复杂的应编写实训指导书。

3.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工作方案制定。学院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按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定各专业下学期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工作方案,进度表/方案应包含实训时间、实训内容、实训场地及实训教师安排等,内容充实,目标明确,学时达到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每1学分20学时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动手练习的机会。在执行实训进度表/方案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地点及带队教师等,须书面说明原因,经学院分管教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教务系统上进行操作。

4.实训教学排课。原则上所有实训课程均需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排课。校内实训课需落实任务,并安排具体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校外实训参照校外实习仅落实任务,不排地点。

5.实训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各学院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编制实训教学预算报告,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6.开展实训前的动员和教育工作。组织实训学生学习《威尼斯87978797实训教学管理办法》《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实训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度,并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明确目标和任务。组织外出实训学生签订《威尼斯87978797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

7.完成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实训工作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学院有计划地组织检查实训课程开展情况,教务处进行随机抽查。

8.对实训学生进行考核。各门实训课应严格按大纲要求考核,指导教师应结合学生实训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学习成果(包含实训作业、实训报告、实操考试等一种或多种)等,综合评定实训课程成绩。

9.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做好实训经费结算、核销;学院收集、汇总与实训教学相关的各类教学资料,主要包括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实训教学工作方案、实训教学教材/指导书/讲义、学生实训作业/实训报告/实训实操考核资料等,并按非试卷形式考核课程要求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10.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做好实训工作总结和实训质量分析,组织开展实训教学研究,探讨加强实训教学改革、提高实训成效的途径。

第四章  学生实训纪律守则

第九条 学生参加实训课程期间应自觉遵守实训纪律守则。其守则主要内容为:

1.按照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计划进度表/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实训课程,认真、及时完成实训作业、实训报告等实训课程布置的任务。

2.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3.严格遵守实训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须按学校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擅自缺勤者,均按旷课论处。

4.注意安全、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严禁在实训场所进行打闹、嬉戏等一切与实训无关的行为。

第五章  成绩评定

第十条 实训课是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基础,因故不能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事先请假,事后提出补实训的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指导教师另安排时间补齐实训学时。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教学大纲,依据学生实训态度、遵守纪律情况、完成任务情况、实训作业、报告及实训考核情况评定实训课程成绩,考核方式可灵活多样,注意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的相结合,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制,各学院可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参考以下标准制定实训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90分—100分):全部完成实训教学大纲要求,实训作业或报告非常认真、正确率非常高;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好。

良好(80—89分):全部完成实训教学大纲要求,实训作业或报告认真、正确率高;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回答问题;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好。

中等(70—79分):基本完成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实训作业或报告较认真、正确率较高;考核时能回答主要问题;态度端正,能遵守纪律。

及格(60—69分):基本完成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完成实训作业或报告;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态度端正,能遵守纪律。

不及格(60分以下):未能完成实训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态度不端正,实训中有故意违纪行为,考核成绩总体未达标。

第十二条 实训成绩要形成梯度,总体呈正态分布,符合学生真实水平。实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进行重修,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三条  校外实训经费使用管理参照《威尼斯87978797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闽院〔2021〕15号)要求执行,校内实训课程教学材料经费使用管理参照实验材料经费预算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在本办法基础上,各学院可针对本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出各专业实训工作补充细则,进一步完善实训过程管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威尼斯87978797课程设计管理规定(修订)》(闽院教〔2017〕131号)同时废止。

 

校教务〔2024〕10号+关于印发《威尼斯87978797实训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